服務熱線
13926209354
Related articles
東莞工業(yè)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報告,中科檢測是根據《關于加強管理東莞市土壤污染重點監(jiān)管企業(yè)的函》(東環(huán)函〔2018〕1561號)文件要求,對排查工業(yè)企業(yè)生產活動土壤污染隱患,要識別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物、設施設備和生產活動,并對其設施及運行管理進行審查和分析,確定存在土壤污染隱患的設施設備和生產活動,對土壤污染的隱患進行評估與風險分級。排查方法包括資料收集、目測檢查、日常巡查和調查監(jiān)測等。
一、重點物質排查
工業(yè)企業(yè)生產活動涉及到以下物質時,污染土壤的風險較大。包括但不限于:
(一)危險化學品
我國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(2015版)共有2828種危險化學品,其中對土壤產生污染的重點物質包括:
1、有機溶劑
包括但不限于:(1)醇;(2)醚;(3)酯;(4)有機酸;(5)單環(huán)芳烴;(6)酚;(7)多環(huán)芳烴;(8)氯化碳和氯化碳氟化合物;(9)農yao及其中的活性物質成分;(10)溶劑,脫脂劑,脫漆劑和清潔劑,金屬處理液;(11)清漆,油漆和油墨;(12)油(例如鉆井油和切削油,軋制油,研磨油,潤滑油,熱油,雜酚油);(13)木材防腐劑,雜酚油、蒽油;(14)染料;(15)液體燃料;等。
2、重金屬、類重金屬及無機化合物
包括但不限于:(1)鉻、鈷、鎳、銅、砷、鉬、鎘、錫、鋇、汞、鉛、tuo、銻、鈹等重金屬或類金屬的鹽或溶液;(2)無機酸;(3)氨,氟化物,qing化物,硫化物,溴化物,磷酸鹽,硝酸鹽;(4)無機木材防腐劑及其水溶液;等。
(二)固體廢物
1、危險廢物
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物質。
2、第II類一般工業(yè)固體廢物
按照《一般工業(yè)固體廢物貯存、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》方法確定的第II類一般工業(yè)固體廢物。包括但不限于:(1)磷石膏;(2)赤泥;(3)錳渣;等。
中科檢測具有東莞土壤環(huán)境調查的采樣、檢測、調查資質,可提供東莞環(huán)保部門認可的東莞工業(yè)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報告。